< img height="1" width="1" style="display:none"src="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tr?id=279579520646271&ev=PageView&noscript=1"/>

重复提醒关于新加坡食品类进口的规定



重复提醒关于新加坡食品类进口的规定

      亲爱的TP会员:

       农历新年将近,特重申关于食品进口新加坡的规定如下,请注意!如违反规定,货物会被进口国海关查扣没收,产生的罚金或者销毁费会向寄件方收取,请大家注意配合执行。


一、4kg以下、且货值低于100SGD的食品进口新加坡,不需要申报(运单不写“食品”字样);超出上述范围的要申报。

二、食品,指的是吃的有关物品和锅碗瓢盆杯等,超过4KG或者大于100SGD的食品类货物,需出具进口准证,如没有准证可选择支付费用借用当地清关公司的准证清关;


三、以下食品无论多少,均不得进口新加坡:肉及其各种制品、鱼类、海鲜类、奶类等。


四、切忌为了冲关分票出货。


    特此提醒。

   

    淘胖子集运仓/TAOPOST

Tags: